回复: 尊敬的“黄规伟”网友: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关于“六也乡弄茶村吞根山林补贴款的发放问题”后,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组,多次进村入户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2015年以前山林补贴款发放情况
2015年以前,山林补贴款以行政村为单位发放,具体分配原则由各行政村召开村民大会确定。故在2015年之前,弄茶村各屯的生态公益林管护经费已经按照大会确定的分配原则,即“50%资金按照人口发放,50%资金按照承包地面积发放”,全部发放到位。
二、2015年—2017年山林补贴款未发放原因
2015年,根据上级要求,山林补贴款变更为以屯为单位发放,前提工作是要开展生态公益林勘界确认工作,把生态公益林面积要分配到屯。为顾全大局,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县林业局的指导意见为:先行发放不存在争议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存在争议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暂不发放。
在进行弄茶村生态公益林勘界确认工作中,因吞根、单瓦、百休、新休4个屯均对两座山的山林主张权利,故娅怀山和吞休山生态公益林勘界确认未成功。而后,经乡党委、乡人民政府组织包村工作队员及司法调解员先后5次开展调查取证、纠纷调解工作,因双方群众坚持己见,又无法提供充足佐证证据,纠纷一直处于僵持状态,未能解决。期间,乡工作队也多次建议搁置争议,先行发放不存在争议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均未被双方群众采纳。
直至2017年6月,经工作队的努力调解,百休、新休2个屯群众同意除有纠纷的公益林补贴暂搁置不发以外,其余公益林补贴均按上级补贴标准,由银行代发到农户账户中。但是吞根、单瓦2个屯群众称纠纷未解决,坚决不同意发放本屯的公益林补贴资金。因此,弄茶村的吞根、单瓦2个屯的生态公益林资金未能发放到位。
生态公益林补贴发放涉及到诸多群众的利益,在发放时,还需要各屯制定本屯分配方案后经村委同意上报乡人民政府审定后才能实施。对于存在争议的纠纷,不仅需要乡党委、政府的调解,还需要群众的积极配合才能解决问题。如吞根屯的群众确实需要现在发放生态公益林补贴,我乡再次建议搁置争议,先行发放不存在争议部分。日后,我乡将继续入村开展娅怀山和吞休山权属的纠纷调解工作,争取合理解决。
以上答复,如有疑问,请致电向六也乡人民政府咨询,咨询电话:0778-5638012。感谢您对我乡民生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六也乡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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