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尊敬的“许家福”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大化县工商局可以核准冠‘广西’的公司登记吗”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直冠“广西”名称核准问题
大化县工商质监局没有核准直冠“广西”名称的权限。2009年9月3日,自治区工商局下发了《关于授予全区地级市工商局直冠广西企业名称预先及变更核准登记权的通知》的文件,明确了河池市工商局行使本级及辖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企业直冠“广西”名称的预先及变更核准登记的受理权和核准权。目前,我局暂未接到上级部门有关的核准权限下放通知。
二、关于如何办理企业注册登记问题
(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请持相关证件(详见附件1)到河池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工商局窗口办理。
(二)企业注册登记申请。请持河池市工商局核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相关证件(详见附件2)到大化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商局窗口办理。
三、企业登记注册是否可以在网上全程办理问题
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全程办理企业登记注册,申请步骤(详
见附件3)。详细操作流程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统一公开平台(网址:http://xxgk.gxzf.gov.cn:8080/govinfo/index.htm)大化瑶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规范性文件之政策解读获取相关信息。
如有疑问,请致电大化瑶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咨询,咨询电话:0778-5813040。感谢您对工商质监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附件: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单》
2.《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单》
3.《广西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步骤》
2017年6月14日。
附件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单
1.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 http://www.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 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办理地址:河池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工商局窗口
(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3号)
联系电话:0778-2305259
附件2: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单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使用自有场所的,提交房屋或者土地权属证明;使用非自有场所的,提交租赁、借用合同及房屋或者土地权属证明。尚未取得权属证明的,提交房屋购买合同、土地使用权受让合同、房屋竣工验收、规划建设许可等其中一种证明文件;无法提交上述证明的,提交土地房屋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合法使用证明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合法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范提供有关材料。
2.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备案等,可登录“国家工商总局网”( http://www.saic.gov.cn)下载相关表格。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4.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5.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办理地址:大化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商局窗口
(大化镇红河北路167号一桥附近)
联系电话:0778-5813040
附件3:
广西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步骤
1.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网址:http://www.gxhd.com.cn)——网上办事。
2.用户注册。(按提示填写基本信息)
3.名称登记。名称信息录入—名称锁定审核—名称审核结果。
4.设立登记。CA证书用户登陆—填写基本信息—股东名录—行政许可信息—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联络员—委托代理人信息—住所房产信息—上传材料—决议及章程—电子签名
5.设立预审核(等待工商部门预审核)
6.办理进度查询
咨询电话:0778-581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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