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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农发〔2017〕47号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局 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7 08:51:57  来源:  浏览次数:
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局
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大农发〔2017〕47号
 
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操作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局
                           2017年12月25日
 
 
 
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局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操作细则(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6〕39号)和《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办发〔2017〕32 号)、《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河政办发[2017]152号)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全面提升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着力推进落实“五公开”
    (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在拟制公文时,应在办文笺及办文系统中固定设置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环节,即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属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相关理由种类,以列举方式标注在公文办文笺中。属主动公开的,应于文件印发后同步在政府网站以专栏形式公开,最迟不能超过20个工作日。需要出台有关政策的,公文报批时应一并附上拟出台政策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拟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未附有相关材料的,局办公室按退文处理。
    (二)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完善有关会议的公开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召开的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常务会议、电视电话会议,应在处理笺或办文笺中固定设置会议是否公开、公开的形式等环节,随文一并报批。
    (三)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依法确定公开事项。2017年11月底前,在现有公开内容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梳理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17年12月底前,应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及时在政府网站发布并动态更新。文件类型属主动公开的,按文件办理流程结束后,在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公开。各部门制作、获取并保存的其他类型的政府信息,属主动公开的,要确保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公开。
    (四)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公开内容。每年要对照“五公开”要求,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但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五)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改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坚持“谁制作,谁公开,谁答复”原则。各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二、加强政策解读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桂政办发〔2017〕136号)要求,将政策解读要求融入到办文程序,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含解读材料,下同)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对需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上报文稿时应将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定的解读方案一并报送。解读方案与政策性文件代拟稿不同步报送的,承办的,局办公室作退文处理。局办公室审核解读方案后,与政策性文件代拟稿一并报领导审签并印发。正式文件印发后,由局办公室将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三、积极回应关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局办公室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严格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河政办发〔2017〕118号)要求,妥善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局办公室是政务舆情回应的督办、协调主体。主要督办: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发布主体是否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已掌握的事实类信息,原则上不超过1小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最迟是否在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并视情况连续召开。对其他政务舆情是否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布主体的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第一新闻发言人”责任。
    四、加强平台建设
(一)强化网站建设和监管。加强县农业局政府门户网站的监督管理;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规范各级网站发展,发挥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县农业局政府门户网站与各部门网站之间的协调联动,加强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提升网站的集群效应。加强农业局政府网站与主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提升网站的集群和扩散效应。
(二)发挥好政府公报的标准文本作用。积极转发政府公报所刊登政府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做到应转尽转,为公众查阅政策法规提供有效的标准文本。
    五、扩大公众参与
(一)明确公众参与事项范围。凡以文件形式制定出台下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应当经过公众参与程序,并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公众参与的方式包括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吹风等。报批时,牵头起草部门未附上公众参与相关材料的,局办公室应当退文或不予上会。
    1.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和重要的规范性文件;
    2.制定宏观调控和改革开放的重大政策措施;
    3.制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
    4.制定或者调整各类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5.编制财政预决算草案、大额资金使用安排;
    6.研究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国有资产处置方面的重大事项;
    7.制定或者调整重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
    8.制定或者调整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9.农业规划、区划方案、变更方案;
   10.为民办实事的重大事项;
   11.其他需由决策的重大事项。
    (二)完善公众参与渠道。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不断拓展政府网站民意征集、在线访谈等互动功能,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加强政务公开日、局长信箱、农业信息微博微信等平台建设。
凡起草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除一般地向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外,还应当举行听证会,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调查征集”专栏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部署推进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推动本行政机关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
 
    附件:1.“五公开”融入办文流程操作指南;
          2.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局新版发文处理笺;
          3.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局新版办会处理笺。
    
 

    附件1
“五公开”融入办文流程操作指南
(公文前置审核环节)
 
    一、 承办审核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严格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实行公文错情通报制度的通知》(河政办发〔2017〕140号)等文件要求,牵头起草公文文稿,并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相关科室、保密和法律审核后报送局办公室审核。局办公室审核重点:一核代拟稿是否标明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其中一项,并随公文一并报送;如公文按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查阅是否附有法定的说明理由。如不符合这两条的,按退文处理。二核公文是否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桂政办发〔2017〕136号)的重要附有政策解读方案,如没有,按退文处理。三核重大行动决策类上报公文是否体现了公众参与性,即上报材料中是否体现调研研究、咨询协商、专家论证、公众评议、部门会签、合法性审核等程序,未体现相关内容的,按退文处理。
    二、 办理
    局办公室审核无误后,按公文程序办理,重点:一是公文格式方面,必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参照上报稿标注公开属性,审核标注送审稿的公开属性,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对政策性文件送审稿、解读方案明确提出处理意见,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三、 报批
    公文文稿(政策性文件、解读方案)经规范性审核后,由承办单位报分管领导审核、会签,由局办公室报局主要领导签发。
    四、 印前复核
    公文文稿经领导批准后,由承办单位负责人进行印前复核,签字确认。
    五、 送印
    承办单位负责人进行印前复核确认后,局办公室将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方案中的解读材料进行印制。
    六、 公布
    正式文件印发后,由局办公室将主动公开的文件正式版和解读材料同步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同步发布。
 
 
 
 
 
 
 
 
 
 
 
 
附件2
密级和期限:        ★          办理时限要求:            
紧 急 程 度:          
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局文件
大农发〔  〕   号(□不编号)
 
签发:
 
会签:
 
 
分管领导审核: 法律审核:
保密审核:
相关科室审核: 办公室审核:
主办单位和拟稿人: 单位负责人审核:
文件标题:
主送:
分送:
抄送: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设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理由:
1、    涉及  □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 □个人隐秘
2、    危及  □国家安全  □公共安全 □经济安全  □社会稳定
3、    □内部管理信息  □过程性信息  □其他
4、    不涉及他人切身利益,不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
理由说明:(依法依规说明,可另附文说明)
     
注:如属政策性文件须同步制定政策解读方案同步报批      纸质文件印制份数:  份

附件3
密级和期限:         ★          办理时限要求:            
紧 急 程 度:          
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局文件
大农发〔  〕   号(□不编号)
 
签发:
 
会签:
 
 
分管领导审核: 法律审核:
保密审核:
相关科室审核: 办公室审核:
主办单位和拟稿人: 单位负责人审核:
会议文件标题:
主送:
分送:
抄送:
会议是否涉及公众利益、重大民生事项、需要社会广泛知晓,需以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召开:□是  □否
是否公开:□是  □否
公开形式:□新闻摘要播出  □录播  □设公众分会场  □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直播  □其他:
是否邀请有关方面列席:□利益相关方 □公众 □专家媒体 □其他:
     
               纸质文件印制份数:     份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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